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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行业收费项目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5/10/27 来源:本站 浏览: 次 字号:

国土行业收费项目

 

 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备注
征(土)地管理费(已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再交征土地管理费) 1.划拨国有土地(含临时占用国有土地) 重庆市物价局、市财政局渝价【2001】346号 用地面积  2元/    平方米 拨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  
2.单位和城镇居民利用原使用土地改扩(加层)和新建 用地面积 0.5元/平方米 改、扩(加层)和新建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 
土地登记费 (一)土地权属调查费(因土地出让、转让或房屋买卖引起土地使用权变更的,由买方缴纳。) 1、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每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 100元 土地使用权人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,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。
2、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每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 50元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,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。
3、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、经营 每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 20元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,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。
4、城镇居民住房占地 每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 7元 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3元,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。
(二)土地注册费 1、土地抵押登记费 抵押担保值的 10/00 土地抵押人 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。
耕地开垦费 1、占用非基本农田  一类区 占用耕地面积(元/平方米) 20-30元 建设单位  
2、占用基本农田     按占用非基本农田收费标准上浮50-100%

 

注:以上收费政策及标准为本表制定时现行标准,如有调整,按新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