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登记费含土地权属调查费及土地注册登记、发证费。
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|
每宗地2000 m2及以下 |
100元 |
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13元,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350元。 |
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|
每宗地1000 m2及以下 |
50元 |
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,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。 |
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、经营 |
每宗地500 m2及以下 |
20元 |
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,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80元。 |
城镇居民住房占地 |
每宗地100 m2及以下 |
7元 |
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3元,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。 |
1.土地权属调查费:按渝价(2001)346号文件执行
2. 土地注册登记、发证费
(1)证书工本费:每证10元(免收)。
(2)土地抵押登记费:按抵押担保价值的1‰收取,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。
注:小型微型企业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征土地登记费(渝财综[2011]208号文件)。